央行 8 月 7 日表示,近年來,非銀行支付機構適應公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差異化支付需求,網絡支付服務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支付機構在迅速發展的過程中,相關問題和風險不斷顯現,消費者未能得到有效保護。
其一,支付賬戶普遍未落實賬戶實名制。據公安部反映,不少機構為"黃賭毒"、洗錢、恐怖融資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某支付機構通過開立大量假名支付賬戶,為境外賭博機構提供支付交易高達數千億元,非法跨境轉移資金風險巨大。
其二,挪用客戶資金事件時有發生。多地屢次引發消費者上街和圍堵政府部門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其三,疏于安全管理。部分支付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客戶資金和信息安全機制缺失,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對消費者的信息和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甚至可能將相關風險引導至消費者的銀行賬戶。今年 1 月,某支付機構泄露了上千萬張銀行卡信息,涉及全國 16 家銀行,截至 7 月31 日由于偽卡形成的損失已達 3900 多萬元。6 月,廣東珠海市公安機關偵破一宗橫跨廣東、黑龍江、四川、上海和浙江等 5 。ㄊ校┑奶卮罄煤诳褪侄伪I取支付寶資金系列案件,打掉一個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制作掃描探測軟件和實施網絡套現的犯罪團伙。
其四,缺乏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夸大宣傳、虛假承諾,普通消費者維權困難。
同時,消費者在使用網絡支付等服務時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亟待提高。在追求和享受支付便捷性的同時,消費者忽視了自身金融信息的保護,對支付業務內在風險的警惕性不足,風險不斷積累。伴隨著日益頻繁的支付活動,個人支付信息泄露風險大大增加,消費者面臨更大的資金被盜和欺詐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