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整治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深入解讀
添加時間:2017-12-21 19:30
一、 此次“嚴打”核心思想是:
1.針對于沒用支付牌照的從業公司(簡稱:無牌機構)所產生的行業亂象,將加大嚴打力度。
2.對于無牌照還在經營支付業務的公司,將被清理和“凈化”
3.央行及各地分支機構將領會中央思想,加強嚴管。
二、此次“嚴打”涵蓋的范圍群體是:
1.銀行業
2.全體支付機構、參與支付業務的公司、產業鏈群體、代理群體
3.中國銀聯等清算組織
4.城市清算運營機構、各小額代收代付中心
央媽的意思是,以上四個領域,誰為“無牌照公司”提供通道和清算業務,誰將面臨處罰!
三、“嚴打”打法
央媽要求各地監管分支機構要研究透徹“無牌機構”的經營模式,從源頭抓重點,找出誰給這些公司提供清算通道,優先打擊源頭,切斷“無牌機構”經營之根本。
對于有牌照的機構,也要嚴加看管,對于“你有牌照你還違規”的要重點嚴懲,并形成案例,舉一反三,高壓威懾。
央媽要求預防違規和打擊違規雙管齊下,對于已曝光的市場違規及負面輿論情況情況,要在打擊的同時,妥善處理后續安排,盡量預防“無牌公司”生長做大,要保持“嚴打”無牌公司的同時保證影響范圍可控制。這部分非?简灡O管的智慧,支付百科分析,市場上不少無證機構的交易規模不亞于有牌支付公司,有的商戶數動輒幾十萬到上百萬,在“關停并轉”這些無牌公司的同時,要做好穩定處理方案,保證對于用戶、商戶的影響最小。
四、央媽全方位無死角的“嚴打”策略和計劃
1.事前事中事后進行排查市場上的有牌機構的通道,看看有多少通過“大商戶”模式放給那些“無牌機構”,把市場上的“無牌機構”進行統計。
2.在整治的同時,發動群眾力量,收集投訴舉報等線索,查處“包庇”無牌機構的正規有牌支付公司和銀行等機構。
央媽要求全方位無死角,對于排查出來的“無牌公司”,責令關停支付業務,若出現不良后果的以及反復違規的,聯合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取締。
五、央媽的工作具體安排(重點)
支付結算司任總指揮
1.有牌公司要在12月底前完成自查,每周向央行分支管理機構進行匯報,并且12月底前提交總結報告。(報告格式可以跟支付百科索。
2.央媽檢查階段(2017年3月前)
。1)。持續打擊無牌支付公司;
。2)。檢查給無證支付公司“放水放通道”的有牌支付公司(3.)無牌公司分類進行安排,小公司要求全面停止支付業務,退出市場,對于違規嚴重、影響較大的,聯合工商公安進行協同處理。
。4)。人民銀行各地分支管理機構要半個月向總行進行報告檢查情況(嚴格程度史無前例,人民銀行北上廣深分支機構有的忙了,你們懂得)。
。5)。不限地域,不限空間,收集舉報信息,匯總違規線索。
3.央媽巡視組要各地進行抽查
這個是重點 是重點 重點!別說科長沒提醒哈,央媽要成立3-5個工作組(模式可以參照中紀委巡視組)進行各地“空降”檢查,對于下游監管機構發現的“漏查”等問題要嚴肅追究(即便是你跟當地對接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相關人物關系好也白搭了,現在是法不容情。,巡視組要給各地分支機構的監管工作進行打分。
4.怎么處罰?(2018年7月前)
。1)針對有牌公司違規“放通道”行為,將制定處罰標準。違規最嚴重或將丟牌照,相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無證機構的查處也被央行總行納入對各地分支監管機構的考核。優異的分支機構表揚,若出現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
六、央媽要求
1.重點是“無牌公司”的整治(可預見有不少知名的無牌公司將要倒下,各自珍重吧),有牌機構要嚴格聽話,配合監管工作。
2.聯合多部門共管,與工商、公安等協同配合,齊抓共管。
3.科技監管,形成監管流程化,分類處理無牌公司,執法“有溫度、有理性”.
4.做好宣傳引導,運營宣傳媒介報道典型案件,宣傳教育。有牌機構做好宣傳引導的,給予評級等日常監管中獎勵。(支付百科雙手支持)
5.舉報渠道要建立好,清算協會作為主要平臺。
附件1:無牌公司認定標準
解讀:重點檢查以下有嫌疑的:
資金代收代付,跨地區的算是;“過橋”類型的代收付業務;資金進行拆分的;資金進出與自己業務不符合的。
“無牌公司”認定標準(劃重點啦)
做銀行卡收單業務的和做網絡支付中轉的,市場上有很多代理表面是做代理實際上是做“大商戶”模式的二清,什么是“大商戶”呢,就是他以商戶的資質接入有牌支付公司或者銀行,后者也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因為有交易量和交易手續費的收入嘛,而這些以商戶資質的無牌公司下游再接入各類下級代理和商戶,自己進行資金劃轉和清分清算,怎么甄別呢,商戶的清算款記錄查一下,是不是這些公司給你劃款就一目了然了,當然有的做的規模大的“無牌公司”跟銀行合作“一賬通”業務,表面上通過銀行進行轉賬,實際資金還是從無牌公司進出的,銀行只進行代付而已,這種比較高級,看劃款記錄是很難看到嫌疑的。
網絡支付的認定很簡單,只要是沒牌照卻有電子錢包功能的,或者有余額賬戶的。
有牌公司放水違規認定(劃重點啦)
1.清算機構放水的,被央媽特別提示了,親兒子也得警示。
2.銀行和支付機構放水的,給“大商戶”開通道接口的,替大商戶做商戶資金結算的。
3.“偽裝二清”做代收代付業務的(基本上要全滅了)。
4.核心業務外包的,清算、資金結算、核心系統外包托管、設備秘鑰管理。
附件2:銀行和支付公司自查
1.放“大商戶”放通道的屬于違規
2.讓你代理商管理“秘鑰”和網絡接口管理的屬于違規
3.“偽造一清交易”的屬于違規
4.是否存在對交易信息造假的行為,對于3個月以內的新商戶進行T+0服務的。是否將資金結算給二清機構的。是否二清機構有對商戶的控制權和進件審核審批權。
5.客戶備付金管理,檢查是否有小賬戶,是否脫離央行監管,對于各客戶備付金賬戶是否向分支管理機構進行報備管理。近期某支付機構因不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進行反洗錢和客戶備付金的定期報告,而被處罰20萬。
6.收單外包管理,代理商管理
代理是不是以“大商戶”接入?是否將商戶審核權下放?差錯處理是否下游代理負責?交易信息是否造假?(大部分“大商戶”估計要玩完了)